文/董成瑜(中時人間副刊)

 

也許我還不夠老,所以常常激烈地希望孤獨地活著。我總是一個人去逛街、坐咖啡廳、買菜、看電影、吃飯、買花,也偶爾一個人旅行。如此孤僻的性格,並不因為做了多年記者而稍有改變,一遇人多的場合,便像怕人發現似地想要逃離。我不善交際、不喜熱鬧、怕與人有太多感情牽扯。我的好友大都在國外,一年最多回來三、四次;我選擇的住處是沒有熟人居住的區域;我的房子只有一個房間。

這房子買來時原有兩個房間,但重新裝潢後就只剩一個,只容我一人。如果有人不小心進入這個表面上看來親切的空間,不久後,兩人都會覺得擁擠,尤其是我。「那麼,我就注定要孤老以終了。」我總是這樣在心裡默默對自己說。


這樣說時,我腦中自然會浮起一個老女人躺在床上快要病死,身邊圍繞著一群貓的畫面。這些貓可能在我死後(或是有點倒楣我還沒死),因為太餓而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為。但即使如此,好像也不用太在乎了吧,希望那只是幾分鐘的事情。

我在意的是,活著的時候,能否從我所選擇的這種孤獨生活中,得到些許快樂。

自己創造的快樂最沒負擔

我很早就了解到,自己創造的快樂,最沒有負擔。好比我念小一時,很羨慕與我爸爸生意往來的一位老江叔叔,我觀察他很久,他每次吃了檳榔,忿忿往地上吐出一大口鮮血似的東西後,仍然十分健壯,因此我決定,有一天也要試試這種神奇的檳榔滋味。

不久後,一個不用上課的午後,我向母親要了三塊錢向中山公園走去。位於台中市雙十路口的中山公園,是我小時候最大的遊樂場,那時公園裡還散佈著許多檳榔、零食小販。我選了一個看來和善的年輕婦人的小檳榔攤,她身邊有個嬰兒搖籃,我逗逗她的嬰兒,然後問她檳榔怎麼賣。她說一顆五角,我說那我買一元。她微笑盯著我:「是誰要吃?」我勉強說是爸爸。她也不多問,收了一元給我兩顆。我一離開她視線,立刻把檳榔塞入嘴裡,努力嚼了兩下,但實在是太過辛辣,我等不到它變紅就吐掉了。雖然第一次吃檳榔不太成功,但那卻是我第一次設定目標並且獨力完成的美好經驗。

至於剩下的兩塊錢呢,我繼續走,路邊看到一個渾身烏黑的小孩躺在地上睡覺,身旁豎了一張紙牌寫著他可憐的身世,便把兩塊錢都給他了。回到家,母親問我錢怎麼花的,我只好說,我把三元都給了這個小孩,她聽了十分欣慰。我並不想說謊,但那時我已慢慢理解到,世界上許多事情是無奈的。

也大約是那一年的下學期,有天晚上我和母親阿姨妹妹去逛中華路夜市。我母親不肯順我的意買東西給我,我掉頭就往後走,本想藉此給她一個警惕──妳的小孩可能因為妳的某次小氣而消失,或者因此被壞人抓走。沒想到走了一小段路再回頭,發現她並沒追來,只好硬著頭皮繼續走,就這樣走到誰也找不到誰的地步。我假裝堅強地走了一陣子,覺得累了,但實在不知怎麼回家,只好看看有誰能帶我回去。

「隱身」的幻覺

大人不可信任,我看到一個比我大的男孩正獨自走著,判斷他應該可靠,就上前跟他說:「請問你知不知道水源街怎麼走?」他試著指了一會兒路,看我不明白,只好說:「那我帶妳去吧。」我點點頭。我們在路上聊了一陣子,我很驚喜地發現他是我們太平國小六年級生,且是棒球隊隊員。那幾年,太平國小棒球隊非常優秀,拿過世界少棒賽亞軍,他們是我們全校的偶像。

一路聊著,走到水源街時,他說:「現在妳知道怎麼走了吧?」我仍沈浸在愛情的喜悅裡,不願突然分離,就搖搖頭。他只好又陪我走一段,直到走到我不可能再認不出來的地方──我家巷口。與他依依道別後,一轉頭,我爸站在家門口,正努力壓抑住喜悅地瞪著我。此事可說是我人生中最早的一個啟示:獨遊易有豔遇,而且父母會因為孩子的失而復得,便高興得不至於隨便揍人。

此後,我便總是試著在這種獨處獨遊的時光裡,尋覓某些吉光片羽的喜悅,而這種喜悅,往往也來自於獨自一人時的那種「隱身」的幻覺。

也許因為太沉浸於隱身的美好感覺裡,我常常忘了那只是幻覺。好比後來家人移民美國,我讀完書不願留在那裡,便一人回台灣工作。有幾年的大年初一,我總是一個人去西華飯店義大利餐廳吃飯。在那樣的時刻裡,餐廳裡都是背景不錯的家庭在吃團圓飯。我單身女子在這裡就顯得像個飄盪的鬼魂,我喜歡這種繁華到盡頭因此顯得淒涼的感覺,好像可以嗅到電影「鬼店」(The Shinning)裡那種不知死亡逼近的興奮氣味。我幻想別人會覺得我奇怪,所以便打開一本小說假裝在專心讀著,主要是為了遮住臉,不使人看到,但其實這樣更引人側目不是嗎──而說不定這是我潛意識裡的期望也未可知。

下午賣場裡的歐巴桑和歐吉桑

偶爾我也會在工作極為煩悶的下午,走到公司附近的大賣場散心。在下午的(不是晚上的或週末的)大賣場裡,也會有那種隱身的感覺。此時賣場裡的人,大多是失業或退休的中年男人和家庭主婦。我可能因為穿著像個上班族,怎麼也不像此時會進來的人,所以那些原先行動緩慢、漫無目標的歐吉桑們,都突然眼神集中、遭異族入侵般地看著我,我也因為他們的眼光,而懷疑他們是我老闆的耳目。

由於沒有時間壓力,整個賣場裡的歐巴桑和歐吉桑,挑選東西時都十分細心。就拿我前面的水果攤來說,一男一女(應該互不相識)各自佔據了葡萄堆兩旁最重要的位置,他們有如執法人員,都毋枉毋縱地捏著那些葡萄,任何略顯萎靡的都逃不過他們的眼睛和手。那女人每一串都拿起來用力抖一抖,於是原先假裝是好葡萄的便紛紛支撐不住而跌落。剩下的總是好的吧?錯了,她要年輕的,接著又抖起另一串。那男人呢,則專注地用他的粗指頭按捏著他面前的可憐葡萄,直到它們一一汁液迸流。

這些人就這樣當著我的面,當著正在對他們怒目而視的我的面,眼睛發直地做著這些動作,好像我並不存在似的。他們似乎只有此時才能毫無顧忌地,把人生的一切挫折、怨懟、不滿足,都發洩在這些水果上,我可以想像,他們回到家裡,又會變成了一個個正常的丈夫妻子、父親母親。

兩年前,我搬入內湖的一處住宅大樓群中的一戶高樓層房子裡。內湖這幾年致力成為國際認證的模範社區,路上行走常可見到提醒居民共同奮鬥的標語,所以住在這裡很有一種不真實感,好像自己時時刻刻都在做戲。這一帶居民也毫不令人意外地絕大多數是都市中產階級上班族,他們許多是從中南部來台北讀書工作之後落戶的,因此老人也不像舊社區那麼多。你知道他們都是上班族,只消看看他們的生活便知。

後窗

我有一個小型望遠鏡,那是一個曾經十分寵溺我的朋友送的。我知道你會以為我是偷窺狂而我確實是。我跟朋友說,我住的地方好像希區考克「後窗」的場景,因為是夏天,所以對面大樓每家都沒拉上窗簾(後來我發現連冬天也是如此)。第二天朋友就在網路上買了望遠鏡送我,而我便有些羞愧地收下了。

起先我躲在暗黑客廳裡的窗簾後方,微微發抖拿著望遠鏡向對面大樓望去,我不知道我真正期待看到什麼,但結果卻真正令人萬分失望,那是對人性的徹底失望。

每一家都毫無例外地一對夫妻偶有小孩一同坐在沙發上。男人袒露著上身或最多一件因為洗了太多次而變薄的汗衫和一條短褲,汗衫下面幾乎都是突出的大肥肚腩。他們都挺著肚子目光呆滯地看著前方,那前方必定是一台電視,因為他們的臉上都閃著跳動的雜藍色螢光。女人有時坐在旁邊,有時面無表情地在男人面前走動著做家事,小孩有的在做功課,或在電腦前大概是在玩遊戲。

我非常迷惑,我當然知道真實生活不會像「後窗」那樣,最後終於發生一件兇殺案足以使我感到刺激。但也萬萬沒想到「平凡的幸福」是那樣的空洞而毫無激情。每夜我看到一家家的燈漸漸熄了,我可以想像黑暗中的他們,是怎樣地睡去,接著又怎樣地醒來,這一天與那一天從來沒有什麼不同,這一年與那一年也沒有任何差別。

唯一一件令人稍感激情的,是每週很準時的大概在週一和週四的午夜一點,有一戶永遠半垂著窗簾的人家,會傳出淒厲的中年女人咆哮:「你這麼晚才回來你還回來幹什麼你!」其他細節聽不太清楚,因為太過尖銳,傳到我這裡時聲波已經破損斷裂。但我可以從窗簾下方看到這個傷心女人的移動,而男人通常是壓低了聲音回應,但也聽得出他的憤怒。我只奇怪為什麼每次他們爭執的頻率和內容,竟可以一模一樣毫無變化。

那麼我自己呢?我把望遠鏡收起來,很久不再用了。我也開始每天坐在電視機前,不斷在新聞台之間轉來轉去,看每台都一模一樣的新聞,我便想起八十多歲的外公。

男人老了以後倔強起來誰都沒辦法,偏偏外公記性衰退很多。他軍人出身十分關心國事社會事,每天都堅持要看TVBS新聞台,不准別人轉台。新聞每小時重複播放,家人都看得很煩,但他每次都像第一次看到那樣地又驚又嘆:「啊!」「唉!」「你看看,怎麼這樣子!」到了第四、五個小時之後,他才會突然醒轉:「唉呀,這已經看過了!」這個社會好像只有老人是比較認真地活著。

我每天看完新聞便在購物台之間轉來轉去。我買過半打難穿的內褲、四件不同款式的廉價睡衣、好幾代的洛克馬健身器,和淳淳下半身雕塑器等等,也曾差點買了一種全身罩在一個如小型帳棚般只露出一個孤伶伶的頭、號稱「在家做SPA」的蒸氣機,後來沒買是因為家裡實在放不下。

我喜歡一個人使用這些器材,沒有人看到我難看的樣子,因為我把窗簾嚴密地拉上了(偷窺狂家裡的窗簾必定是拉上的)。我拿著淳淳下半身雕塑器的彈力圈,汗流浹背地跟著VCD上的示範者奮力舉臂抬腿。由於圈子不斷掉落,我的兩隻貓皆四散奔逃,有幾次,我突然發現牠們站在可以不被我踢到的安全距離內,疑惑而嚴肅地盯著我。這些東西都在一段時日後被我送人或塞入櫥櫃中不再使用,而常常某日我打開櫃門找東西時,它們會突然掉落打中我的頭,令我非常驚訝(這些東西是哪來的?)很有一種當頭棒喝的意味。

每個月我會收到信用卡銀行寄來的成疊的折價券,這讓我想到從前在高雄唸書,母親每次用郵政現金袋寄錢時附上的一封家書。她總是在叮囑我生活事務後,在末尾鄭重寫上「母字」做為簽名。我已許久不曾收到母親的信,父母移民美國十多年,現在雙邊只靠電話聯繫。我不知為何這疊折價券會讓我想到母親的家書,可能因為這其中賣的都是極尋常的生活用品,也讓我想到我母親總是節省自己、滿足孩子,因而獲得一絲絲溫暖吧。

收到折價券的那天,我會花很長的時間一張一張剪下我認為可能用得上的。三好燕麥(幫助消化)、衛生棉(往往有好幾種牌子還得細細比較)、蔓越莓汁(有益泌尿系統)、麗奇牙刷(一定得買這個牌子否則牙刷座孔插不進去)……,只是剪完後,我已獲得滿足,因此從來都忘了把它們帶出門,以至於每次去購物還是得用原價買,到了下個月折價券過期,只好全部丟掉,再繼續剪新寄來的。

跑步的慾望

有段時間我決定不要再倚靠那些運動器材健身了,我買了運動服、跑步鞋,每天晚上沿著我們那段有美麗路樹和月光的住宅區,走到附近的小學跑步。操場不大,但晚上的跑道上,跑滿了怕白日曬黑的歐巴桑們。我發現她們會來跑步,除了她們真的太胖之外,恐怕也是想找個暫時逃離家庭的空間。因為她們幾乎都是三三兩兩地慢走聊天。我不願偷聽她們說話,但不得不聽,因為跑步時總會被她們擋住。「我兒子去年結婚,媳婦不想上班……」繞過她們,前面又有兩個:「都不做家事,孫子每天早餐都是我做……」我因此多跑了許多路。

後來有天下雨,我無法阻止自己跑步的慾望,決定打著傘去跑,內心也很欣喜,今天整個跑道終於屬於我一人了。沒想到到了學校,細雨中竟人影幢幢,每個人手上都撐著一把傘在跑步!原來人人都難以抵擋內心的慾望。

有幾天,我無法不注意到隔壁那戶鄰居門內發出的異味。那氣味從原先的似有若無逐漸變成三天後極為詭異的濃厚臭味。我猜我因為是獨居,內心總有一種自己也不願承認的恐懼,便是哪天我萬一心臟病發,可能好幾天後才會被發現。因此很容易聯想到鄰居門內發出的臭味,或許也有類似的可能──或者是其中一人把另一人殺了之後逃走。

這戶人家只住了一對三十多歲的男女,他們見了人從不打招呼,總是立刻低下頭去。我不知我這樣的猜測,是否是對於他們如此無禮的一種報復。總之,這幾日來不見他們蹤影,加上不久前我在電梯口看到幾滴鮮血,於是,我十分機警地對一樓的警衛說明此事。我以理智的口吻說:「隔壁這家發出很奇怪的臭味已經好幾天了,你要不要去看看?」

這個年輕警衛的想像力恐怕與我一樣有限,但他看過的連續劇必定比我多,因此接受了我的暗示。他很戲劇化地小心翼翼搭電梯來到樓上。果然,這氣味並非我的幻覺,他立刻捏住鼻子,微微發抖地按了電鈴。沒人應門。我們都很害怕。他承諾稍晚會再來按鈴,我也連忙躲回我家。

這家人還活著

幾個小時後,警衛透過對講機告訴我,這家人還活著,只是玄關堆了些吃剩的批薩發出了惡臭。我感到羞愧。第二天下班回家經過隔壁時,瞥見這家女人正門戶大開地在大掃除,好像是掃給我看的。

日子仍然過下去。有那麼一個白日下午,我在窗前桌上趕稿。突然聽見一陣陣悽慘的狗哭聲,忙向外探頭,發現斜對面的四樓舊公寓頂上,兩個六十多歲的男人正把一隻黑狗逼到牆角,用棒子狠命打牠,每打一棒黑狗就發出一聲慘叫,旁邊還有另一隻花狗焦急地來回繞著黑狗。這兩隻狗毛色都頗髒,應該是外面抓回來的流浪狗。眼看黑狗就要被活活打死,我對著那兩個男人大叫想制止他們,起初兩人微微回頭側著耳朵,但立刻就回頭繼續打,之後任憑我怎麼叫,他們都似乎沒聽見。

我相信他們真的已經聽不見了。殺狗和殺人一樣需要非常專注,稍微分心就殺不下手。看樣子他們是要吃狗肉,因為旁邊正煮著一大鍋熱水,還擺著菜刀和砧板。我只好打電話報警,電話轉到街口的警察局。我告訴他們有人在殺狗,並說明大約的地址。對方問:「狗在哪裡?是在水塔裡嗎?」我說:「這不是分屍案,他們只是要吃狗肉。」這時,我把望遠鏡又拿出來,看到那隻狗已被打得奄奄一息,沒力氣再哀嚎。

十幾分鐘過去,沒看到警察的影子。狗死了,兩個男人開始用水沖掉血水。我打電話去警察局,對方說已經來了,我問了警察的行動電話。透過望遠鏡,我看到那警察正慢慢走來,我打電話給他,告訴他方位。他說:「妳怎這麼清楚?」我毫無防備地告訴他我用望遠鏡看得很清楚。也許就是從這一刻起,他認為我是個變態女人,對我報案的內容恐怕根本就不相信。

「狗」案件

但他還是不太甘願地照我的指示,進入那棟公寓,很久才從頂樓樓梯冒出地面,找到了那兩個正準備煮狗肉的驚訝男人。我看到他們講了一些話,警察走進鐵皮屋,一會兒又出來,下了樓。我打電話給他想問他結果如何,他卻不再接電話。

我也無心再待在家裡,下午出門,繞到警察局看看對方是否覺得殺狗是小事而吃案。我雖然個性不適合做記者,但仍有記者本能。我向值班警察說明我曾報案想看看結果如何。他打開記錄簿,上面只有兩行字,除了說明時間、地址、警察目睹狗屍之外,還有兩句:「經勸導,已將狗肉收起來了。」

我很憤怒,是的,警察在,所以他們將狗肉收進冰箱,但警察一走,就會拿出來煮得香噴噴吃下肚去。但此時我已毫無他法,狗死了,那個查獲狗肉的警察也不在,我也必須要去上班,那戶人家住在頂樓加蓋的破爛鐵皮屋裡,曬衣繩上曬著老人和小孩的舊衣服,圍牆邊上插著一支國旗。他們很窮也很貪吃。即使引用動物保護法,罰金幾萬元,也只能令他們更陷入困境,說不定還有更多狗遭殃。我只能鄉愿地想,這老人往後的日子裡,不論何時想做什麼勾當,都會感覺到某個不遠的地方,有雙眼睛在盯著他看。

我常常不解為何留在記憶中的獨處獨遊時光,總是大量奇怪而無聊的小事,好比我偷看學姐的日記、還有我成長過程中遇到的各式各樣的暴露狂。但是且先讓我把中山公園最後的一段故事說完,因為小學畢業後,我家搬到台中市的另一區,我的中山公園獨遊時光也就此結束。

小學剛畢業的某日午後,我又到中山公園遊逛,遇到班上第一名的同學張美玲。我的成績平平,從未與她有過任何交集,只記得曾與同學不知何事到過她家,她家驚人地小,好像只有一個房間,卻有十個小孩,都在房間裡團團轉著,她在其中好像一隻螞蟻。

脫離家庭、脫離學校

公園裡我看到她正揹著一個冰淇淋桶叫賣著,我向前想跟她打招呼,結果她一見到我,轉身就走。這年夏天,我將進入天主教曉明女中,她卻因為家裡太過貧困而無法升學。我總記得最後一學期,她如何地從來不笑、拼命地讀書、考第一名,因為那是她最後的讀書機會。我見她轉身,也只好走開。我非常慚愧,我真心覺得該賣冰淇淋的是我,因為我成績不好,也愛吃冰淇淋,該念曉明女中的是她。直到現在,我都還記得她轉身時那麼不快樂的眼神。

勉強度過了艱辛的初中生活,我離家到高雄念文藻,學校規定低年級生要住宿舍。我極不喜歡團體生活,每次舍監修女來檢查內務,我總會因為我那打開時有如山洪爆發的衣櫃,成為被羞辱嘲笑的對象。因此,第一次遇到春假時,有個與我要好的高年級學姐要回嘉義老家,她慷慨地把她在校外租的房間借給我,我便決定春假不回台中了。
那是我第一次脫離家庭、脫離學校,完整擁有自己獨立的空間。學姐說我可以用她的東西、穿她的衣服。於是那七天裡,我每天用她的電湯匙煮水、穿她的衣服出門吃飯。她的身材瘦小,與我差了頗有一截,我穿她的紅格子外套在外面走路,覺得自己變成了另一個人。

我在她小小的房間裡讀她書架上的小說,一邊惋惜時光消逝得如此迅速。然後很快我就發現了她的日記。想必當時有些道德掙扎,因此到了第二天才下定決心打開來看。看完後,依原樣放回去。春假結束,我又回到宿舍。某日大家聊天,學姐說起從前吃西瓜發生的趣事,我立刻幫她接下去說完。她很鎮定地說:「此事妳如何得知?」我說妳說過啊。她仍鎮定地說:「我沒說過。」然後頓了一下:「我只在日記裡寫過。」其實她說這話之前,我已悚然意識到我的印象的確來自於她的日記。我感到萬分羞愧無地自容。她很善良,說:「沒關係,很多人都看過我的日記。」此事對我的影響很大,往後我母親、妹妹偷看我日記,並且就其中的疑問來詢問我時,我都敢怒不敢言。

至於那些暴露狂,我偶爾會想起他們。他們喜歡十幾歲的少女,至少是我們八○年代初期的少女,那時的我們不會告他們性騷擾或扭送警察局之類的。他們通常在我們獨自一人的時刻出現。

念初一時,某個週六午後,我留在教室讀書,平時會有其他同學留下來,但那天不知怎的就剩我一人。我聽見有人遠遠叫喚:「小姐小姐!」我就跑到窗外探頭出去。我有輕度近視但怕醜,除非必要不戴眼鏡,所以只看到窗外不遠的一處工地上,站著一個男人,他看到我,就指指他腹部某處。我看不清楚,以為他腹痛需要幫助,就趕忙回到座位戴上眼鏡再回頭去看他,當然,這次就看得很清楚他所指為何。我羞憤得連忙退回教室,而我特別戴眼鏡去看這件事,應該也是他暴露生涯中最受鼓舞的經驗之一。

往後很多年,這些男子在我生活中是那樣真實地存在,他們時時冷不防地對我敞開自己:在某條往學校後門的路上、在某班清晨的公車上、在某個僻靜的路口……。

有時他們更具體地變成一隻手:公車上我拉著拉桿時,一隻手輕輕拂過我裸露的手臂;匆匆走路時,迎面一隻手流星般劃過我胸前又迅速消失;黑暗的電影院裡,陌生鄰座也靜靜探過來一隻手……。

隨著年紀的增長,我很少再遇見這些人。他們有的繼續尋找新的少女,有的老了,變成我們生活中和藹可親的陌生伯伯,變成了我夢中的魅影。十多年過去,我忙著面對人生中許多更難解的事,幾乎已經完全忘了他們。

幾年前,我已在台北工作多年,某個下雨天的午後,我走過敦化南路上的一個小公園,欣賞著細雨中樹枝上的花苞,正感傷時,一個身影出現在我面前。我十分訝異,他是個看來不到三十歲的清秀男子,只穿了一件大襯衫,下身除了鞋子什麼都沒有,他依然對我掀開了襯衫。那時我已三十出頭,不再是少女。我猜那天因為下雨人煙稀少,他才選擇了一個年紀比他大的女人。但那一剎那卻喚起了我許多複雜情緒,其中包含了對於青春之消逝、某種「古典經驗」不再的感嘆,還有,他這樣「乾淨」地走出家門,不怕家人、鄰居、路人看到?還有,我究竟該用什麼樣的眼光、表情看他?

我還來不及想該露出什麼表情,他便向後轉身跑了。我竟有些感傷,我的複雜眼神必定傷害了他──現在我不已再會被這些人傷害,而且已經到了一個不願傷害任何人的年紀了。他們喜歡少女,除了她們的青春也因為她們單純,成年女人看他們的眼神裡已沒有那種他們所需的純粹的東西了。

前些時,我覺得自己最好不要再這樣孤僻下去,否則會失去很多生活樂趣,所以很快賣掉開了多年的車(開車會更容易與他人隔絕),開始搭公車、走路。我每天搭公車下班,常常特意提早兩三站下車,慢慢走路回家。我非常喜歡與人群接觸的新生活,在公車上,我熱情地看著那些正在打瞌睡或面無表情的人,好像從來沒有這麼近距離接觸過陌生人。下了車,我走進一家家以前永遠也不會進去的店:日語學習村、鋼琴教學中心、美容SPA沙龍……,我表現得很有興趣,細細問了價格、師資、上課時間,索取了DM好像我明天就會來報名。我買了現做的紅豆車輪餅邊走邊吃好像又回到小時候,經過樂透彩券店也覺得福至心靈應該買一張相信一定會中獎。

我愉快地走著,然後遇到兩個女子把我攔下,其中一個說:「小姐,妳好面熟,我是不是在哪裡見過妳?」我看看她們,很客氣地回答應該沒見過。她說:「妳是跟明星有關嗎?」雖然問得有點無厘頭,但我心中暗喜,究竟寶刀未老。我謙虛回答:「沒有。」又問:「妳住這附近嗎?」「嗯,不太遠。」「那妳有沒有聽過前面有一個文玲老師?她有一種秘方,對妳臉上的斑很有療效哦!」我聽見我微弱而鎮定地說:「哦,不用了,謝謝。」

沒想到生活和時間一樣,都是那麼的無情又愛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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