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弟寄給我的,把它轉貼出來,希望居住在外的女生們要多小心自己的安全。

 作者  KKGuest (KK 遊客)                                    看板  R_Gossip
 標題  請問
 時間  Thu Jul 21 20:26:0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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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這可能是一件讓人很不愉快的事,
可是我困擾十幾天了,
實在受不了了!
如果有人知道怎麼做,請告訴我好嗎?

事情是這樣的:

我跟另外三個女孩子在外面租屋,
當時要一起住的時候就有協議,
如果有外客務必先打個招呼,
然後不管是不是男友,我們住的地方不留男客過夜,
即使是留在自己房中也不行.

多年來我們一直維持這個協議也相處愉快.

但是這個月初,我們一位室友出國去出公差,
她之前為了拿東西所以把備鑰的位置告知他男友.


剛開始我們不以為意,
但過了幾天之後發生一件事,
讓我現在好害怕.

這個月的第一個週日,其他室友都有約,
所以我一個人留在家裡趕稿,
中午拿了冰箱的飲料算是充飢之後,
我竟然失去意識!
直到下午醒過來,
我發現......對不起,我現在全身都在發抖.......

我發現我沒穿衣服躺在自己房裡,
身體.....有被侵犯過的痕跡.......

可是發生什麼事我一點記憶都沒有!

我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我真的一點都想不起來發生什麼事!

不敢告訴室友跟家人,
我甚至連誰侵犯我的都不知道......


可是看前面的敘述,各位一定猜到了,
我已經開始懷疑是我朋友的男友!

為什麼呢?

這週一我室友回來了,
我知道了兩件事,
第一是她把備鑰暫時交給男友,
另外是昨天我們幾個姊妹淘在聊天,
不知道怎麼回事話題會轉到各自男友的性癖,
我知道了那位室友的男友喜歡肛交,
這樣我那有室友有小小的困擾,
不過因為是喜歡的男人,所以她沒有拒絕!

肛交!

我當場傻住!

那天發現自己身體的異狀之後,
我...我不知道怎麼解釋,
總之,我室友的男友的這個性癖就是我懷疑他的第二個理由.

 

我現在想到就好害怕,
根本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我該告訴我室友嗎?
我該怎麼保護自己?
想到這些我就不知道怎麼睡覺,
這十幾天我困擾的快瘋掉了.........

 作者  KKGuest (KK 遊客)                                    看板  R_Gossip
 標題  謝謝版上當時給我建議的朋友
 時間  Sun May  7 09:51:18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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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大家還記不記得我,
我曾經因為懷疑被室友的男友在飲料中下要侵犯,
上來跟各位朋友求助。

我這邊一來事情已經差不多弄清楚,
二來當時得到很多人的幫助,
所以考慮了一下,覺得應該上來跟大家說一聲謝謝,
跟...我不知道各位希不希望知道事實,
總之,我的想法是跟當時關心的朋友們說明一下,
讓整件事有個句點。


當時調的的資料包括社區錄影帶跟保全的IC卡紀錄,
說起來並沒有給我任何的有用的證據。
但是我男朋友說了一句話,讓我們另外兩個室友一陣發冷:
『沒有異常本身就是一種異常!』

我先解釋一下,我們用了很奇怪的方法確定我確實曾經被侵犯。

方法很簡單:
我對橡膠或乳膠一類的物質過敏,所以我跟男友一向不做避孕。
再者,我們也不介意懷孕,甚至很期待這件事,所以如果我的身體,
我是說那個部位有過敏現象,而過敏原又確定是橡膠的話,
那麼我想原因不言可喻。

老實講,確定的一瞬間,我全身發抖!憤怒跟恐懼同時湧上!
我在自己的屋子裡被強暴?
我有可能被自己最信任的朋友出賣?

這就是我男友說沒有異常本身就是一種異常的原因。
既然我被侵犯是事實,那麼沒有外來者侵入的現象不是很奇怪嗎?

這讓我們原本在考慮是不是要跟另一位室友,
也就是我們懷疑對象的那位的女朋友討論的決定有了改變。

其他兩位室友跟自己男朋友商量的結果也先後搬出那間屋子,
其中一個室友的男朋友最後整理行李離開的時候,
順手牽羊摸走那位跟後來唯一留在那間屋子的室友的手機,
請原諒,這實在是一個很糟糕的行為......
兩隻手機其實並沒有給我們太多的資訊,
唯一一個比較,應該說我們覺得比較可疑的是,

我室友(就是那位的女朋友),離開台灣前曾經發了一則簡訊,
簡訊內容是她放鑰匙跟保全卡片的位置,
再來就是一句:自己看著辦!

但是這五個字可沒什麼意思,可能只是因為我們心裡已經有懷疑,
所以看起來意思很多!
但是不管怎麼樣,我們至少確定家裡的鑰匙跟保全卡對方怎麼拿到的就是了!

另外一位比較晚走的室友因為這樣更狠,
她離開之前趁著另一位室友不在,叫她男友把她整個硬碟Copy走......
我知道的時候都快昏倒了!
上次摸走手機兩天搞不好他們已經開始懷疑了,
這次竟然把兩顆加起來一百多G的硬碟拷貝帶走?
總之,他們兩個把用三個硬碟才能裝走的資料交給我男友的時候說:
「因為不知道會看見什麼,所以他們不方便幫忙查看,
讓我們自己確認,看完硬碟再Fo掉還他就好。
沒有當然最好,有的話,這個就是鐵証。」


事實是,證據的確在硬碟裡,
我不敢相信自己被拍了那麼多不堪入目的照片!
但是讓我用那些照片去當證據?

對不起,我做不到!那種東西被陌生人看見我寧願去死!


跟男友還有室友們討論的結果:
硬碟一定要拿走!
這是第一件事。
第二是即使不能報警也要警告他們!

所以我男友拿著我的鑰匙進門,
把他們的電腦硬碟直接拔走,留字條上寫:『有膽來跟我要回去,你知道我是誰!』

然後我們跟家裡附近的管區提了這件事,
雖然唯一的證據我們不願意拿出來,
而且也屬於非法蒐證,不過基本上管區能體諒,
他答應會盯死那個混蛋!
他保證,會讓一些基層的同事知道這件事,
只要他人在中北部就會盯死他!

這是我能做的最大限度的報復了!

 作者  Floria123 (觀潮樓主)                                 看板  R_Gossip
 標題  Re: 謝謝版上當時給我建議的朋友
 時間  Mon May  8 18:19:3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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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因為學生告知,我才看到這篇文章,回應得相剛晚。

好友賴淑玲律師,長期關心婦女受暴問題,也是很多婦女團體的義務律
建議原po可以找她談談,就說是我介紹的
(賴律師過去參與婦女協助的相關資料,Google上有)

  電話 02-23691827
  傳真 02-23642122
  服務單位 賴淑玲律師事務所
  地區 台北縣市
  地址 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81號2-1樓

如果您要提起訴訟,需要經費補助,有幾個基金會可以協助,勵馨基金會等。
我個人也願意贊助,希望能盡一點心意。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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