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跟室友吃晚餐的時候提到我們現在租的房子租約快到期了,討論看看是要搬還是要繼續住。

現在這個住宿地點還不錯,樓下有管理員,戶數不多,管理員都可以認得出陌生人,至少對於女生來說是個安全的環境,而且週遭的生活機能還算OK,如果沒有什麼太大的原因其實也不太想勞師動眾搬家。

因為在外面住久了,就會莫名奇妙多出很多東西,這當然也不是我能控制的。

對面的鄰居媽媽一直很不喜歡我們,雖然有可能是因為學長說我們沒去敦親睦鄰的原因(學長我絕對不會聽你的建議帶菊花去的啦),但是我覺得這個實在是太矯情了。因為其他樓層的住戶看到我們,其實常看到就算是熟面孔,頂多就是點個頭,打個招呼,這樣應該還可以吧。

鄰居媽媽有意無意透露我們房東有可能租約到期不續租給我們,再加上我們房東實在是不太好溝通,簽約一次要簽兩年,我們有跟她提過一些可能性,萬一誰結婚或是幹麻的,兩年租約對另外一個就不太公平,房東說簽約一年的話就要加房租一千大洋,原本我們房租就不便宜(幾乎每個人都說我們住得太貴了),房東對我們也不聞不問,電燈泡壞了要自己修,門鎖壞了要自己找鎖行來處理(我們決定搬家的時候把鎖拔走),好像找不到繼續住的理由。(害我超懷念淡水的伯仲樓房東,什麼都弄得好好的)

但是,找房子又是一個大工程啊~~~

學生時代很幸運,有學長姐同學可以互通有無,剛搬到中和的時候同事珍妮媽媽剛好是地頭蛇,也幫了我們很多,記得那天看房子,珍妮媽媽已經先幫我們篩選過了,走了一個下午之後就決定現在的落腳處,看來我們也是蠻殺的啊。

樓下四樓有個太太常在電梯間遇到,問我們是不是租房子的,她有買了新房子,這裡的房子不想賣,想問問看我們租約到期沒,說不定可以租給我們。

這樣當然是最好的,至少從八樓搬到四樓還算可以接受,不然又是一段漫漫長路,但是最近很少遇到四樓的太太,等過完年再問問看好了。

不過我們還不知道房東的意願,我們也沒問,如果她真的還要再漲價,那我們就真的要另找地方了。

房事還真是讓人很困擾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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