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老爹老媽的最高指導原則「簡單」,且經過對方家長同意,我們選了公證結婚的方式。

雖然說公證最簡單的,但是手續一點都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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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公證結婚手續說明

一、請求辦理公證結婚,請事先就下列日期、場次自行擇定(要記得選擇結婚人和證人都能到場的日期)後,向本院公證處提出提出請求:

1.每週上班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十時、十一時及下午三時各一場。

2.每週例假日(週六或週日)則為擇吉於其中一天舉行或兩天均舉行,但民俗節日(即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及過年)除外。舉行的場次是上午十時、十一時各ㄧ場。

自民國 96 年 7 月至 民國 96 年 12 月辦理公證結婚之假日如下:

96 年 7 月 8 、 14 、 21 、 29 日

96 年 8 月 5 、 11 、 18 、 25 日

96 年 9 月 1 、 8 、 16 、 23 、 30 日

96 年10 月 7 、 14 、 20 、 27 日

96 年11 月 3 、 10 、 17 、 24 日

96 年12 月 2 、 9 、 15 、 22 、 29 日

二、請至少提前工作天三天(這三天須扣除例假日、送件日及結婚日,例如預計下星期一結婚,最遲須於本星期二來送件登記, 即須保留整整三個工作天供法院作業)於上班時間向本處登記。登記之手續得由本人或親友代為辦理。

三、登記時應攜帶下列文件:

1. 結婚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並備影本各一份存卷)、印章及證人二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結婚人尚未成年者,其法定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並備影本各一份存卷)。需要英文證書者,並須攜帶結婚人雙方護照影本。
2. 結婚人為外國人或國外華僑者,應提出(1)護照正本、影本一份及(2)單身證明正本(發證機關出具三個月內有效)。單身證明如在國外取得,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並再經我國外交部複驗。單身證明如由外國駐華使領館或授權機構出具者,應經外交部證明。

四、下列書表用品請向三樓服務台購買:
公證請求書 一份二元。(新台幣,以下同)

五、將公證請求書填寫後(填寫前請詳閱請求書末端之說明)交三樓服務台登記。

六、結婚公證書中、英文本,均由本處打字。

七、應繳費用:公證費上班時間壹仟元,例假日壹仟伍佰元,需英文證書者另繳翻譯費肆佰元。

八、結婚當天,結婚人、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及證人均應攜帶身分證件及印章親自到場,提前半小時報到,按時舉行結婚儀式。參加婚禮人員,應服裝整齊,結婚人穿不穿禮服都可以。

九、本處地址:新店市中興路一段二四八號本院新店辦公大樓。電話:(○二)八九一九三八六六

以上資料來自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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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挑個好日子,然後去拿公證請求書填寫之後於結婚前三個工作天送件,這樣法院才知道你要結婚,豋記時候上面第三點有很清楚的說明,我們的請求書是公公去拿回來讓我們填寫完畢之後又幫我們送過去的。

十月一日晚上安頓好我爹娘跟大弟之後早早就寢(小弟還是不能來,軍隊還真是不通人情啊!哼!),因為隔天一大早五點半就要起床,一早五點半的鬧鐘一響,有種頭昏昏的感覺,趕快起床梳洗,六點二十分阿東到樓下買早餐的時候聽到有人叫他的名字,原來是 Julia 跟小葳已經在樓下了,車上還有 Tony 大叔,後來我趕快吞了早餐之後 Julia 就開始幫我化妝了。

老爹老媽大弟過了一會兒也出現了,老媽就到隔壁房間讓小葳化妝(聽說生肖屬虎的人不能探新娘房,所以我媽說我穿上婚紗她就不要跟我打照面了,這習俗還真怪),我娘穿得很漂亮,小葳說,老媽很有親和力,唉,我媽可是有五分鐘把我同學變成她朋友的本事呢,原本也安排婆婆要化妝,不過後來婆婆說不用了,怕多花錢,唉呀呀,這沒關係啦。

新娘秘書的化妝時間結束得比預定時間還早(謝謝Julia 跟小葳),所以我們就在家裡打混了一下下,然後就準備出發了。

大弟對這邊的路線不熟,怕跟車會跟丟,所以老爹老媽跟大弟還有攝影師坐一台計程車,我跟阿東、婆婆還有二阿姨坐公公開的車,大概九點左右就到了,過了安檢門,然後我們就上二樓公證處等工作人員九點半來做報到,大家就坐在椅子上看報紙等待。

快九點半了,報到處的工作人員來了,我們找到我們的報名表,然後新郎新娘跟證人要開始簽名跟蓋章,中式要簽四份,攜式要簽三份,報到完成之後工作人員說新娘可以到旁邊的新娘休息室休息,哈哈,這應該是穿禮服的優待吧,因為直到要進場我都只有一個人在休息室裡跟阿東還有攝影師、大弟在那邊拍照玩耍。

進場之後,大家都搶在典禮台前拍照留念,所以我們也拍了不少,反正攝影師都請來了,就拍吧,只差自己沒拿相機起來自拍了。

十點一到,長頭髮的鄭惠佳法官輕快的跑進來,我強烈懷疑她比我年輕,等法官就定位之後有點年紀的司儀大姐宣佈典禮準備開始了。

法官一開始先恭喜各位新人,然後一組一組唱名出來,我們第一組就被叫到了(從小時候開始,我演講朗讀說故事比賽沒有一次是抽到三號以後的,沒想到連結婚也是一號),法官唱完十一組新人之後,就開始唸一些此公證結婚在法律上的效力,然後一組組問新人是否願意長相廝守共度一生,每個人都要講願意耶,第一組有個好處是,法官唸什麼東西都只會說第一組新人的名字,例如:XXX、XXX等十一組,每次都被唸到名字真是害羞。

接著是三鞠躬後交換信物,這也是我不懂的,聽說戒指女生要帶右手無名指男生帶左手指,anyway 戒指總算是戴好了,我們也不來凹手指這套,都快要進行下個步驟了沒時間還在那邊暗自角力,正在交換信物的時候小弟從軍營打給大弟,問說現在進行到哪了,大弟說正在戴戒指啊,老媽說小弟真的很想來,可惡的連長!!!唸在我弟要退伍只剩下幾天饅頭要數的份上就不要找立委去關說你,哼!

接著司儀大姐說可以親一下了,真是唉呀我的媽,沒人看到親就算了,這麼多人耶,真是亂手足無措一把的,攝影師還說沒拍到沒拍到,ㄟㄟㄟ,也親太久了吧,真是。

典禮結束我們還玩了一下柯賜海遊戲才回家,真是太搞笑了。

典禮三十分鐘就結束了,接下來我們先回家祭拜祖先,門口要先跨過一個小火盆,然後跟著阿婆拜祖先,老爹老媽跟大弟正在樓下研究週遭環境,我就先進房間把頭紗還有一些飾品拆下來,換上便服準備到餐廳吃飯。

地點選在永和SOGO樓上的崇軒粵式茶樓,敬過酒後就要改稱呼了,剛開始還蠻彆扭的,這應該是要慢慢適應吧,就像是要慢慢適應未來新室友一樣。

吃完飯後老爸老媽跟大弟就要準備回家了,結果老媽要帶給我的毯子忘了給我了,就一路又載回家,回到台南才想到。結果我是等到老爸老媽跟大弟離開之後感傷的感覺才一直跑出來,後來我跟我娘說,我娘說我三八。

我沒選傳統訂結婚儀式應該也是怕自己亂哭一通吧,這次老爹老媽大弟上來也沒時間帶他們走走逛逛,希望他們下次上來有機會帶他們去走一走,呵~~

感謝大弟辛苦的開車跟搞笑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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